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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食品检验员职业能力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食品相关单位:

为提高食品行业分析检验人员的专业理论和技能水平,不断满足人员职业能力培训及等级鉴定需要,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持续提升。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职业能力评价河北分中心(石家庄质标质检技术服务中心)计划以循环招生、随报随学的方式,开展食品检验员职业能力培训及等级鉴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企业主管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单位中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粮油及制品、餐饮、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茶叶、保健食品及食品内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以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食品的成分、添加剂、农残、兽残及卫生、毒性、微生物等指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专业知识理论部分包括:食品理化检验;食品微生物检验;食品仪器分析检验。

(二)专业技能实操部分依据《食品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结合学员实际需求组织开展。

三、培训及考核安排

常年招生,每月循环举办,随报随学,具体事宜请联系咨询老师。

四、报名及材料提交

(一)报名方法

电脑登录质标职业能力评价中心(网址:http://www.zbzypj.com),点击“课程中心”,在课程列表中找到“食品检验员”课程。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或登录(已经注册过的)后,点击“报名学习”后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即可,材料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成功。

(二)材料提交

请根据附件2申报条件判定自身申报等级,如实填写附件1《职业能力评价申请表》,按网站示例准备其他相关报名材料后,按要求上传并提交后等待工作人员审核,若材料审核未通过,将以站内信形式反馈问题至账户“个人中心”“消息通知”处,须修改问题材料后重新提交,届时请留意审核结果。

五、培训及鉴定评价方式

培训及鉴定等级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

1. 电脑登录质标职业能力评价中心(网址:http://www.zbzypj.com),点击“课程中心”,在课程列表中找到“食品检验员”课程,缴费后即可学习理论部分视频课程。

2.实操培训安排在拥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实训基地,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师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组织教学(特殊情况可以视频的方式进行)。

3.鉴定评价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采用在线方式进行考核;技能操作由专业评价员以现场实操考核的方式进行(特殊情况可以视频的方式进行)。

六、培训考核费用

(一)五级/初级工1600、四级/中级工1800、三级/高级工2000元(含学习资料费、专业理论学习费、线下技能操作费、等级考核鉴定费、证书及服务费)。线下实操教学和考核,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缴费方式:对公转账或微信、支付宝均可(缴费后请致电江老师15033877962提交开票信息)。

对公转账信息

单位名称:石家庄质标质检技术服务中心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广安大街支行

   号:158388307

七、证书颁发

理论和技能考试均合格者,获得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颁发的相应等级的食品检验员《职业能力证书》。该证书是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全国适用。

八、培训咨询

咨询电话:李老师 15176414511  肖老师 15100126311

 

附件:1.《职业能力评价申请表》

2.职业能力评价申报条件及须提交的报名材料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职业能力评价分中心

                                                                          石家庄质标质检技术服务中心

                                                                         2023年2月7日


附件2

食品检验员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二、须提交的报名材料

(一)《职业能力评价申请表》一份(需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印章,如暂无从业单位,仅可申报初级,申请人单位意见处需填写个人申报并由本人签名);

(二)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在同一页纸上);

(三)申请人本人大一寸免冠彩色照(蓝底近照,电子版);

(四)申请人学历证明一份。提交毕业证书彩色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截图(大专及以上学历信息需在学信网可查);

(五)申请人工龄证明一份(需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印章,因暂无从业单位无法提供工龄证明者仅可申报初级)。

三、职业或专业说明

(一)相关职业:自然科学和地球科学研究人员,农业科学研究人员,医学研究人员,化工工程技术人员,海洋工程技术人员,食品工程技术人员,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员,标准化、计量、质量和认证认可工程技术人员,检验检疫工程技术人员,制药工程技术人员,土壤肥料技术人员,兽医兽药技术人员,畜牧与草业技术人员,水产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餐饮服务人员,检验、检测和计量服务人员,环境监测服务人员,动植物疫病防治人员,农村环境保护人员,粮油加工人员,制糖人员,畜禽制品加工人员,水产品加工人员,果蔬和坚果加工人员,淀粉和豆制品加工人员,焙烤食品制造人员,糖制品加工人员,方便食品和罐头食品加工人员,乳制品加工人员,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制作人员,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人员,化学肥料生产人员,农药生产人员,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人员,检验试验人员等职业中与农产品、粮油、食品检验相关的职业。

(二)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教育学、化学、海洋科学、生物科学、材料、化工与制药、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工程、生物工程、植物生产、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动物生产、动物医学、林学、水产、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等学科类别中与农产品、粮油、食品检验相关的专业。

食品检验员.pdf

附件1:职业能力评价申请表.docx

附件2:职业能力评价申报条件及须提交的报名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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